以60公斤為標準體重,兒童體重(公斤)/60再乘以成人規定用藥量,就能得出兒童用藥量。比如說,兒童體重是15公斤,成人用藥量是每次兩粒,那么適合兒童的藥量是:(15/60)×2,也就是每次1/2粒。
昨(28)日,家住北固小區的周女士8個月大的寶寶得了感冒,她急忙給孩子服用速效傷風藥。但周女士把說明書看了個遍,那鋁箔紙上只簡單寫著:“口服,一次2~3粒,一日三次,兒童酌減。”是給孩子喂一粒?半粒?還是四分之一粒?初為人母的周女士實在是摸不著頭腦。
藥品“兒童酌減”隨處可見
據了解,目前兒童用藥,這樣的問題非常突出,在用法用量上,往往只有“小兒酌減”這一句話,到底該減多少,卻沒有詳細的說明。
當日,記者來到嘉禾橋附近的藥店,發現大多數藥品都是成人和兒童共用的,在兒童的用法用量說明上,只有部分藥品按照兒童的體重提供了使用標準,還有很多藥品都只有“兒童酌減”四個字,而沒有進一步的詳細說明。
對于這種情況,市婦女兒童醫院兒科潘振醫生表示,使用標準說明不詳細的藥品,在臨床使用時給醫生也帶來了麻煩。如果一些藥品必須要用,他們就特別小心,“兒童酌減”本身就是說而不明。據潘醫生透露,遇到這種“兒童酌減”的情況,主要是靠醫生的個人經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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