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應(yīng)用中藥禁忌,從藥物的性能來(lái)說(shuō),主要是忌活血破氣、滑利攻下、芳香滲透、大熱有毒之品。
⑴活血破氣類(lèi):桃仁、紅花、三棱、莪術(shù)、澤蘭、蘇木、劉寄奴、益母草、牛漆、水蛭、虻蟲(chóng)、乳香、等等。因"血活"可使血液循環(huán)加速,"迫血隨氣行",氣亂則無(wú)力固胎。
⑵滑利攻下類(lèi):滑石、冬葵子、甘遂、大戟、芫花、薏苡根、巴豆、牽牛子、木通等。此類(lèi)藥物多具通利小便、瀉下通府的作用。有傷陰耗氣之弊。陰傷則胎失所養(yǎng),氣耗則胎失固攝,胎兒易下墜。
⑶大辛大熱類(lèi):附子、肉桂、川烏、草烏等,這些藥物辛熱而燥,燥能傷津,對(duì)胎兒不利,且多有不同程度的毒性,有墮胎之弊。
⑷芳香滲透類(lèi):如麝香、草果、丁香、降香等,多辛溫香躁,有疏通氣機(jī)的作用,氣行則血行,以致迫胎外出。
⑸有毒之品:如水銀、朱砂之類(lèi),有直接傷胎、腐胎的作用,當(dāng)嚴(yán)禁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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